話說我前天接到一張紅單。
為什麼是紅單,而不是白單、黃單、藍單、綠單;這,我不清楚。
也許是政府想跟我討紅包,這一討,就是一千四;
一張死小孩跟四個國父都在跟我揮揮手,還有網路繳款的兩顆蔣公頭。
話說元宵節那天的深夜十一點,應該還是張燈結綵喜氣洋洋的大好日子,
我卻在市民大道上被某位躲在暗處的特定人士抓到把柄。
根據這名熟悉內情的人士指出,我在市民大道上以時速62公里的高速,超。速。了。
是的,我超速了,超過上限22公里。
就像我以前考試偶爾會作弊一樣,我也是個偶爾會超速的生物。
尤其當我騎腳踏車就可以超過62公里的時候。
是的,騎腳踏車,超過62公里,當然是時速。
我以前唸台北的某間國立高中,校訓是人道、科學、健康、民主、愛國。
那時候我還未滿18歲,不能考駕照,所以有一陣子我騎腳踏車上下學,
從三重到台北,而且我還騎快車道。(騎bike在快車道上有種莫名的快感....)
(不快也不行,不然會被後面的車用超大聲的喇叭嚇死你....)
幸好都沒出過車禍,唯一的一次是在忠孝橋上被一個喝醉的機車撞倒。
醉的是機車騎士,不是那輛車;
而我,身上似乎一點傷都沒有,因為我倒在他身上。
那時還沒有醉不上道的觀念,而我好像也只有請他賠我那整個撞壞的腳踏車。
扯遠了。
拉回到我被某位喜歡陰暗小角落的特定人士
用高科技精密儀器記錄著那一瞬間的過往
清晰的照片中彷彿一切都靜止了,
如果那天有下雨的話,我相信我一定能看見我穿過雨滴的鏡頭....
閃! 就是那個光~!就是那個光~!閃一下,我什麼都不記得了。
是的,我一點都沒有印象。一點都沒有那天被拍照存證的印象。
我記得那天中正紀念堂附近很多人,我記得那天跟前女友在路邊講了很久的手機,
我記得那天跟朋友吃飯聊天,可是我從來不記得我被拍照了,雖然只是背影而已。
像這種會讓你跟死小孩說再見的機會一定很讓人印象深刻吧,可是我真的不記得。
難道,是那位龐大國家機器中的腐敗教育制度下的貪婪副產品裡面的公務員..旁邊的
高科技產品已經發明了隱形光嗎??那我怎麼還沒變成骨頭呢??這一切都是謎呀....
是的,這一切都是謎;警神,我猜不透你呀!
就像我一直猜不透為什麼市民大道的速限只有40一樣。
千金難買早知道,萬般無奈想不到,橫批:我不知道。